润德菜单栏

北京药监局新规!这些执业药师上岗要求本科学历

2025-04-19 10:15      来源:润德教育
今年2月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印发《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下称通知),其中对执业药师的配备和学历等做出了相关要求,一起来看看吧~
 
 

新规重点检查执业药师配备

 
本通知明确将重点检查执业药师配备、大学本科学历、执业药师远程药学服务等要求。
 
 
 

执业药师工作配备&学历要求

 
本通知将重点检查执业药师以下项目:
 
01
执业药师配备&学历要求
 

药店负责人

 

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法定代表人等负责人应当无《药品管理法》规定的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情形,并符合下列要求:

 

(一)主要负责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,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;

 

(二)质量负责人应当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担任,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(医学、生物学、化学等)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、执业药师资格,有3年及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,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;

 

 

其它人员配备要求

 

(一)经营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,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及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;质量负责人应当为执业药师,并具有1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;

 

(二)开展中药饮片调剂的,应当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或者中药师及至少1名具有中药调剂能力的药学技术人员,负责相关审方、复核及中药饮片调剂等工作;

 

(三)经营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的药品零售企业,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有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免疫学、微生物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执业药师,并经过相关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培训考核;

 

 
02
执业药师远程服务

远程审方执业药师数量应当与企业连锁门店数量相匹配,服务门店数量不多于30家的,最少应当配备3名执业药师;服务门店每增加10家,进行远程审方的执业药师应当增加不少于1名,增加的连锁门店数不足10家的按10家计算。

 
03
执业药师在岗监管加强
 
总部的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对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。企业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、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。从事质量管理、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当在职在岗,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。
25年执业药师考试最新通知
请及时关注润德教育

热门资讯

相关资讯

备案号:粤ICP备17046152号

联系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660号汇金国际金融中心46层

联系电话:400-004-5008

在线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