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人员
多地发布继续教育通知
01
河南——符合要求可减免继续教育学时
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历年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(含2024年执业药师考试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)。
二、继续教育时间
2025年度河南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习时间统一为:3月10日至12月30日。
三、继续教育内容
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。
02
福建——不能快进拖动课程

一、培训对象
二、培训时间
三、继续教育内容
四、收费标准
03
安徽

一、继续教育对象
在本省已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》并注册执业的执业药师(含在我省参加2024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通过并取证人员)。
二、继续教育要求
执业药师每年需完成 9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,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,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、专业科目不少于 60学时。
04
福建——不能快进拖动课程

1、报名时间:2025年01月13日-2025年12月20日
2、学习时间:2025年01月13日-2025年12月31日
注意:
(一)按照国家局相关文件规定,课程视频不可快进,拉拽、挂机等,待所选的全部课程学习完成并通过课程考试后,方可取得本年度继续教育专业科目60学时,公需科目 30 学时的学时证明。
(二)请学员获得学时证明后,及时下载打印保存相关学时证明,协会系统不会永久保存。
(三)请执业药师所在单位积极支持,保证学习时间,提供学习经费和其他必要条件。
05
新疆——符合要求可减免继续教育学时

1、网络培训时间:2025年3月20日上午10:00开始
2、报名交费截止时间:2025年12月25日24时
3、网络培训学习考试截止时间:2026年1月31日24时
4、收费标准
【网授】165 元/人/年(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)
【面授】205 元/人(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90学时)
有以下情况的可直接授予学时:
-
本年度参加援外或在和田、喀什、克州、阿克苏驻村工作6个月以上的执业药师;
-
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以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(学位)教育,获得学历(学位)证书当年的执业药师
06
上海

